鲁迅先生曾有一句名言: “女人的天性中有母性,有女儿性,无妻性。 妻性是逼成的,只是母性和女儿性的混合。” 柔石的短篇小说《为奴隶的母亲》,描写的也是旧社会惨无人道的“典妻”现象。在旧社会,妇女特别是为人妻的女性,社会地位极为地下,婚姻的最终目的只是传宗接代,成了生育的工具。尽管时代不同了,但几千年的封建礼教根深蒂固,在我们这个极富传统的国度里,完全改变这一状况,绝非易事,或多或少还影响着我们国人的婚姻观。
我们中国的传统,结婚是组成一个家庭,而未必是因为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而结婚的目的是传宗接代,形成越来越大的家庭,或许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再者,就是可以靠婚姻而结成一大帮的亲戚。历史上不也有王昭君、文成公主远嫁和亲,以换取政治上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宁吗?!
西方人的婚姻是建立在爱和性之上的,两性相爱,双方契合,他们就结为夫妻,而没有爱的婚姻,他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也是失败的。
在中国,男人占主导地位,是家里的顶梁柱,“男主外,女主内”。这一点同我们的邻居日本有点类似,大约是日本人从我们先祖那里继承了衣钵的。一个男人如整日围着锅台转,会被人耻笑,认为是没有能力挣钱的标志。而如果一个女人外出挣钱,会被认为其男人无力养家糊口。反倒是全职太太,却引来人们艳羡的目光,并作为其他女性努力的方向。
而西方国家里,丈夫和妻子是平等的,他们都可以找工作,负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丈夫也可以做饭,干家务,甚至做的饭比妻子做的还可口。
而在择偶的标准上,更是有着极大的不同。
对我们中国人来说,首先要考虑的是家庭背景,其次是要门当户对,然后是经济条件、教育状况,最后才是长相。所以,自古以来,穷小子与富家女的爱情故事一直受到阻挠。
而西方人在择偶问题上,最看重的是两个人的感情,只要两情相悦就OK了,至于家庭背景、教育背景等等,并不重要。
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在西方灰姑娘和王子相恋的故事并不鲜见。为了美人,可以舍弃江山。
如果感情没有了,为了孩子,为了家庭,为了不招来别人异样的眼神和风言风语,中国女性选择沉默,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他们认为离婚是很耻辱的事情,极力维系一个没有婚姻的家庭,强作笑颜,牺牲自己,任凭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拈花惹草。倘若分手了,两人即使没有变成仇敌,也难以成为朋友,几乎不再往来。就连热播的相亲节目《非诚勿扰》中的那些女孩子,也很在意男人是否还与前任保持着联系。
而西方人认为“没有感情的婚姻是残酷的”,一旦没有了感情,就好说好散,两人还能成为好朋友。所以,在西方离婚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中西方婚姻观的不同,其根源还是风俗习惯和信仰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