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为美人皮,酒是英雄骨 |月旦评@luckyhan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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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luckyhan原创,一个电气英语双学位的理科男。

自古英雄好像都嗜酒,《水浒传》里说“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银。”之后宋江这厮来了之后才变成“打到东京去,杀了鸟皇帝。”到了店铺里,好汉们从不啰嗦,都是“店家,来一坛子最好的酒,切上一斤酱牛肉。”啧啧,相比之下,《红楼梦》酒宴的下酒菜就逊色多了,一道茄盒就得几十道工序,何必婆婆妈妈的!来一块脂膏丰满的酱牛肉,喝个酩酊大醉才是快意人生。如此看来,鲁智深,李逵,武松这些人才是悟出人生的真谛,只是在眼花耳热之时,欲辨已忘言,也罢,也罢,何必与凡夫俗子多话。

金庸笔下的大侠们除了刀光剑影,便是酒意人生,乔峰爱喝酒,和段誉的第一次相见,便是以酒会友,只是段誉这小子那时已经学了六脉神剑,以内力将酒从小手指逼出,就连千杯不醉的乔峰见了也大为惊讶。聚贤庄一战,乔峰和天下英雄恩断义绝,那时候的乔峰把酒喝的气干云天,他喝到五十余碗时,鲍千灵和快刀祁六也均和他喝过了,向望海走上前来,端起酒碗,说道:“姓乔的,我来跟你喝一碗!”乔峰酒意上涌,斜眼瞧着他,说道:“乔某和天下英雄喝这绝交酒,乃是将往日恩义一笔勾销之意。凭你也配和我喝这绝交酒?你跟我有什么交情?这一句话就让天下英雄心头一震。

这就是英雄对酒的态度。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金庸老先生在自己的《侠客行》中的开篇这样写到,原作是李白,难怪这首诗已经深得酒中三味了,众所周知李白亦嗜酒如命,甚至有传言到,李白在自己六十二岁的那年,饮酒乘舟,酒酣之时,看见江水中的落月,于是伸手欲探,不幸淹死江中,也许这是李白作为一个天上仙人最好的离去方式,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为诗而生,因酒而死,去留不住,明月天山。

传承到现在,酒快变成社交的工具,没人傻到白日放歌须纵酒。也都担心肠胃病和酒精肝起来。

是啊,今日的青纱早就覆盖住了昨日的旧梦,没人会在酒后写诗,没人会去闯荡江湖,依稀岁月里,所有的一切都在酒国里静静地流淌。那些爱酒的人呢?那些牧童遥指的杏花村呢?那些五十年的女儿红被谁喝了?那些青瓷碗是否早被打碎?谁也不得而知。

不,现在的世界仍然有酒徒,在他们的世界里,自己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只有在喝下酒之后,趁着晕晕乎乎的那股劲儿,会想起初恋的娇嫩面孔,会想为兄弟两肋插刀,打抱不平,拔刀相助......这样的人或许是个中年男人,常常被老婆抱怨,但是着实傻得可爱。

酒徒们对于酒是虔诚的,吃酒和吃宴席是两码事,吃宴席酒只是陪衬物,但是吃酒的话却不需要这么多的搭配,那样会冲淡了酒意,只需要花生米,豆腐干,奢侈点的可以是干虾子,火腿片。或者随便找来白萝卜,切成丁片条块,加入芹菜叶子和花生米,加入甜酸辣咸四味,最后淋上滚烫的油,便成了四味小菜。不需要太复杂,酒才是这里的主客。

我甚至相信,那些还深爱着酒的人是一个宗教,在教派里分为不同的流派。喝茅台的,喝花雕的,喝老白干二锅头的是不同的门派,就像是少林武当,峨眉崆峒,各有千秋,各有讲究。

现在生活已经把酒压缩到了一个狭小的空间,失去了往昔的意义,有些人说喝酒误事,于是很多人下定决定决心告别了酒国。

但是三天不沾酒,牙里的虫子便作怪,于是便偷偷地小酌一杯,生怕家里的女大王看见。

有人嗜酒如命,但是又怕喝酒误事,文章开篇的段誉的六脉神剑的确神奇,但是六脉神剑早在鸠摩智攻打天龙寺时被烧毁,想学无门了,资深酒友听说一种生熟汤在澡盆中加入冷水热水各一半,就可以把酒从毛孔中逼出,于是某天大醉后去了澡堂。

酒没出来,人出来了,原来他一到澡堂脱了衣裳,进了热水池便晕了过去。澡堂老板吓得以为是心肌梗死死了人。

这人,莫不是酒痴了。也许凡尘中的小人物,只有在酒中才找得到本真的自己吧,酒是老爷们儿的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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