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夕节前夕,中国有个知名的男作家李枫发微博了,说他在酒店房间里被同性上司要求blow job了。
这件事情还在调查中,每个人都各持己见,众说纷纭。
大多数人保持着是一种猥琐的积极、以及津津乐道的参与者态度,纷纷猜测着这件事背后的起因,场景、以及挖掘着这背后畸形的性,猥琐的爱。
诡异的是,这场世俗的欢乐当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疑惑:当事人为何没有人去报案,却反而选择了在微博来发文?
在我看来,这种事发微博当然没有屁用,去找警察更不一定有用。
微博代表着舆论,舆论并不会保护这个受伤的男人,人民群众在听到这件事情后,第一时间会感到错愕,然后就是发笑。
警察代表着法律,法律只保护男人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权,从来不保护男性的性自主权和性选择权。
虽然事情真相还没调查清楚,但随后我在朋友圈里刷到一个学法律的学长发的状态,我很震惊
更有意思的是,大家在评论这件事的时候,更关注的是,这个上司是女的还是男的?如果是女的,那就更好玩了。
女生说:“快跟我说下细节,我要去搞泻停封。”
男生说:“天啊,他好幸运。这样的强奸犯,请给我来一百打
男警察说:呵呵,这个事情是不是搞反了?
女警察说:我去抓那个被强奸的男的
这就是这场娱乐盛宴的百态。
当然这篇文章的目的,并不是去比较性侵的发生对谁比较残忍。因为在受伤害这件事上,是没有任何一个度量衡可以拿来掂量的。
无论男女,无论高矮,无论方式。
伤害就是伤害本身。
当我们的社会在承认了女性的权利,承认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我们也应该承认,即便是强者也会被伤害,即便是男人,也会被强奸
我们可以去关注,更需要去关怀。
唉,世人冷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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