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所有言論是以"反濫藥"、"安全用藥"為原則的。
有主要3點;
反對未成年的使用;
反對過量的使用;
反對長期的使用
簡單一點,就是安全用藥。
安全使用絕對是包括不與酒精混合使用,這樣其實也己經避免了很大的危險性。
未成年的使用是要禁止的,因為身體發育還沒有穩定,不清不楚下使用對身體的傷害是難以估計而且是長期的。
過量的使用,使用的劑量是要清晰的,就像一杯啤酒與一杯白蘭地是絕對不同的,就像LSD只是需要150ug, 而MDMA是150mg, 他們的劑量相差是1000倍的,用量是避免傷害的重要原則。
長期的使用,這裡的意思是有意識地使用,就像去音樂節食下MDMA是沒有問題的,假期去一下交遊,食下LSD與大自然親近一下是沒有問題的。但當你百無聊賴、落街散步、工作時也需要使用就是濫用,而這在我的立場是絕對的反對的。
在這樣的設定下,Get High不只對社會沒有傷害、對個人更有身心上的幫助,而這更是自由與人權。
人們不是不負責任的瘋狂使用,而是安全、負責、有準備的使用,放寬或除罪,絕對比把他關進牢獄或留案留,而走進一個不能逃離的惡性循環是更符合現實、成本以及效益的。
這不是我自己的偏面之談,而是全世界、甚至聯合國所認為更好的處理方法,又更符合人權與自由。
不要再被落後的思想所禁閉、也不要被偏面、不科學、不現實的宣傳機器的思想滲入。
現在是變革的年代了,開放的思想、思維才是你需要的。
欣賞你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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