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创造了“双十一”,劳动大众利用的无穷的智慧创造了“剁手节”这个词,还别说,真实形象贴切,剁手了就没办法买买买了。
剁手,但从这个名字上就能看出一个问题:基本上买的东西应该不是生活必需品,多半是不理性的消费行为,买一些表面看起来占了大便宜的东西,花了不该花的钱。如果确实是花了低的价格,买了必须的东西,那就应该叫物超所值,那就应该会过日子才对,拍手称赞还来不及呢,怎么能叫剁手呢?
在“剁手节”期间,全国各地的包裹数以亿计,每家快递都是包裹堆积如山,这期间网上购物往往会比平常晚拿到三到五天(这是不来自我的不完全统计,表达意思即可。读者见谅)。这个能说明在“剁手节”期间的购物往往不是急需品。
可见“剁手节”真的是名副其实,在这个时间买回来的的既不是必需品,也不是急需品。
仔细分析,人往往都有占便宜的心理,平时看到卖100元的东西,经过商家的包装、宣传,今天只买90元(当然对外宣传的是半价,这样的套路我们都懂得),“剁手党”占便宜心理自然开始起作用,买回来相当于白白赚了10元,太划算了。
当然,看到东西打折就联想到买回来相当于占便宜这样的行为我自然是不能理解的。这样的消费理念简直没有一点理性可言。买一件东西,首先的一个标准就应该自己到底需不需要。不需要的东西买回来就是消费,需要的东西买回来有可能还会叫投资。
再来分析,如果的日常急需的东西,又为什么要等到特定的这一天来买呢?需要的那一刻就应该买回来。
对于主张理性消费,主张精简生活的我,这样的“节日”对我的吸引力自然不会太大。必须买的东西平时都已经买过了,可买可不买的东西自然不买,更别说在这一天买了。
不过说句实话:双十一这样的节日实际上还真是不错,好多满xx减xx的优惠券我还挺喜欢的,这样的机会我也不会错过的,如果能抢到优惠券那我就下决心把购物车里收藏了好久的十几本书买回来,虽然很喜欢,但是平时也舍不得买呢。
我当然希望的写的内容只是我的胡乱猜测,但请仔细留意,11月11日过后你周围肯定会有很多小伙伴又开始嚷嚷着要剁手了,没错,这才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