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25日,俄罗斯财政部发布了一项关于数字资产的法案,如果这项法案通过,将会对数字资产进行监管,同时对使用智能合约需要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相关规定。
法案的主要内容:
数字金融资产被定义为“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资产,利用密码学技术创建”,其中包括数字货币。 法案强调,这种资产不属于俄罗斯联邦的法定货币。此外,草案还定义了一些术语,比如:“分布式数字交易账簿”,“验证”等等。
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只能由符合俄罗斯联邦法律的法人创建” ;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只有对数字资产的所有者进行认证后才能开放数字钱包。 数字资产对卢布、外汇或者其他资产的兑换只能通过数字资产交易平台。
记账被认为是合法的行为。
挖矿等同于企业行为。
智能合约参与者的权益保障等同于保障签订电子形式合同的各方的权益。
无经验的投资者一种代币购买的金额不能超过五万卢布。(约合5600元人民币)。社会公开发行的代币应当包含:发行人、受益人及记账人的信息,代币持有人的权益描述。此外,代币发行时必须要指出,无经验的投资者购买代币的金额不能超过五万卢布(约合5600元人民币)。 禁止在报价发布前提供代币。
该联邦法案自官方公布之日(2018年01月25日)起90天后生效。
备注:
翻译:叶赛文
原文:俄语
原文链接:http://www.coinfox.ru/novosti/8714-minfin-rf-opublikoval-zakonoproekt-o-tsifrovykh-aktivakh
新闻真实性:可信度较高(俄罗斯财政部官网有原文件)
俄罗斯财政部官网:https://www.minfin.ru/ru/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