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5
今日开始听法律课。
多年宿愿,终于行动!
民法听课笔记
一、概述
1、支配权
人格、身份、财产
赋予支配权:
例:汽车、生命、作品
直接支配、排他
绝对民事法律关系。静态。
2、请求权
正当变动保证
例:产品交换--羊--玉米,无主动产--抛弃的手机
赋于请求权
不正当变动校正--
例:汽车被他人占用、损毁
相对民事法律关系。动态
二、产生
1、民法规范
直接渊源--制定法、习惯法、法理
间接渊源--理论、政策、判例
2、客观事实
单一---出生、死亡、
多个---房屋变更
以下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好意施惠关系---
无偿约定、承诺
请人吃饭、相约旅游、叫醒起身、搭乘便车、代带物品、指路等
不构成合同关系
存在侵权责任,不得主张违约赔偿,可主张侵权赔偿。适当减少赔偿金额数量。
纯粹经济损失,不存在侵害民事权利,不存在接触约定的时间空间。
特殊--可要求赔偿
A、法律明确规定--证券欺诈
B、故意背离善良风俗
缔约过失损害
20181006
今天开始从头练习打字。基本功太差了,
虽然开始发帖已经三年正,但还基本不会盲打。
最基础的键盘键位练习,2分29秒,95%准确率,今天练了一小时,明天继续。
今天又牙疼,赶紧服药,前十天疼怕了。
每当学习时,总有困难。没困难,不稀罕,克而胜,才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