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中,浙江杭州的一家法院在起诉了一家制造交易的公司并对网上商店提出了有利的评论后,裁定支持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这是该国第一个这样的案件。判决于10月27日作出,11月11日生效。被告杭州健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判决书十五天内未提出上诉。
根据总部位于杭州的阿里巴巴的书面声明,西湖区人民法院下令赔偿阿里巴巴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扰乱电商平台市场秩序的20.2万元(3万5千元)。这个案件对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阿里巴巴表示,这样的判决是阻止仿冒者的警告。“只有违法者的非法经营收入全部用于赔偿,不能再获利才能维护守法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创造一个公平,透明,诚信的购物环境,阿里巴巴的淘宝和天猫建立了一个评估系统,让消费者在每次购买后评估产品和服务。能够浏览产品的交易记录和以前的客户评价已成为人们从大量产品中进行选择的重要决策工具。
法院表示,杭州健氏于二零一四年成立网站,专门接受网上商店的要求进行假冒采购,留下良好的用户意见。自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公司经纪费及会员费共计36万元,杭州市场监督管理暂停。根据法庭文件,总共有3,001个淘宝和天猫商店要求该公司制作交易和用户评论
阿里巴巴于去年12月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216万元。 2月15日举行了听证会。阿里巴巴资深法律专家张毅文表示:“这种虚假评估会严重污染真实消费者形成的评估数据,并误导依赖数据做出购买决策的消费者。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日前通过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指出电子商务运营商不应该通过伪造销售量或用户意见来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