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客人想租用我們房間的燈光,問了很多很仔細的問題,如每一種燈的效果等,讓我在短時間惡補各種燈的特色和拍照片,同時我讓我突發奇想。
拍攝的燈有很多種,有大白燈配以反光板,加強整個環境的燈光;有專照臉的燈,突出人的臉部輪廓;如果是舞台的話,有Spotlight也有顏色燈、不過目的都是突出主角,突出一個焦點。
這個焦點不是照相機的對焦焦點,而是觀眾的聚焦焦點。人好像天生就希望和焦點拉上關係,很多人希望突出自己,成為眾人的焦點,而更多的人則努力隱沒自己,不希望成為焦點,這在講中庸的傳統華人社會更明顯;有些宅男宅女們害怕外出,因對自己外型沒有信心,怕人家指指點點,也是不自覺把自己當成焦點;再想起讀書的時候,老師問問題時,小學生都會踴躍舉手,但到了中學,學生們都很低調的不願舉手,世人總不自覺把自己當成焦點,不論他是想成為焦點,還是不想成為焦點。
不怕成為焦點的人,甚或愛成為焦點的人,總會被一些人說成是愛出風頭,這是好事或是壞事,而不愛成為焦點的人,甚或怕成為焦點的人,好處當然是沒那麼多壓力,不用背著其他人對自己的期望,但壞處好像更多,而我的看法是,只需把自己成為自己的焦點就成了,不用太看重其他人如何看待自己。
年輕的我也是很重視別人對自己的觀感,本來我會很努力的做好自己,讓別人只看到傑出的我,但慢慢的,人越大,要做到這一件事則越慢,我反倒害怕被別人背後談論,結果越來越低調,也怕做一些破格的嘗試,現在想來實在是愚不可及,我太自以為是的以為自己在別人心中的地位了,反倒錯失了很多機會。
我有兩位師姐曾經成為了市民茶餘飯後談論的人物,一位是中學師姐,曾在某節目訪問中說自己一畢業就有三萬月薪,很多男生都沒有他多,後被網民起底,更稱呼為三萬港女;另一位則是大學師姐,在某店買面盆時,因為該店的價格出錯,引起誤會,而她則即場拍片放到youtube,但被很多人認為是無理取鬧,結果又遭起底,更成為了那一年Google搜尋人物第一位。
然而過了數年的今天,還有誰記得她們?所以我想說的是,不要拍自己看得那麼重要,這兩位人物當年曾成為全民皆知的人物,但到今天已沒有人記得了。我們也是一樣,不需害怕因做某些事而被人討論,成為焦點,因為,我們從來都不是任何人的焦點,除了,你的父母、愛人、兒女(不過很多兒女都不把父母放在眼內哈哈)。
以前的我曾經也有不少想嘗試的事,但就是因為怕做得不好,被人家笑,結果連開始都沒開始就放棄了,現在想來真的可笑可笑,而過了數年,這些事情已不能做了,與有心不怕遲無關,而是經歷、年紀、閱歷的不同,現在已不值再做這些事,自己也不再熱衷,只是偶然想起那年紀的時候沒有做,就有點遺憾。
人生不能重來,不能砍掉重練,所以如果真的有一些想做的事情,真的不用怕別人眼光,考慮過成功失敗的後果,是自己能承受的話,那就不要想了,去做吧!
加油!@aaro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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