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週歲辦酒席,小姑家裡有事沒來,她讓我自掏腰,幫她先記帳5000塊,事後,她給我轉賬了5000,我總覺得不對勁,合著小姑子沒出錢吧?
這幾天,我總是在算這筆賬,總覺得,兒子週歲辦酒席,小姑子沒有給份子錢,她不過是拿我的錢記了賬,然後再還給我。
我想提醒小姑,但總是覺得不好意思,這麼親密的關係,我怎麼好意思叫她把份錢補起來?
剛才,晚上吃飯時,我跟老公提了這事,老公也算了好久,然後說:「妹妹家條件不好,她又是遠嫁,這次暑假,她的兩個孩子還小,天氣這麼 熱,回來也不方便呀,她沒掏錢就沒掏錢吧,那可是我的親妹妹,你這個嫂子就不要介意了!
我說:“那下次她家有事,我還要不要出份錢?這次我家辦酒席,她都沒有出錢。”
老公還是一個勁的勸我不要計較,我也想不計較呀,可是,我心裡還是很糾結這件事。
我越想越不服氣,親兄弟明算賬,越走動才越親啊,可是,她怎麼能佔便宜呢?
婆婆聽到我們兩個在爭論,她說:“明天,我跟她說說,讓她補起來。”
聽婆婆這麼說,我就沒有再說話了。
看來真的不要輕易借錢給別人,借出去的錢真的很難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