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晚上9点,每个部门的HRBP(各业务单元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到每层楼、每个工位上赶人,受宠若惊的员工们这才知道强制下班的实感:一分钟内收拾东西开溜,整层楼的人几分钟内走光,像正进行消防演练。
“主管和HR赶三遍以后,还会有人来巡楼检查。如果没有提前申请就留下来加班,对HR们是一种为难。”蔡珉说。他所在部门负责较核心的研发工作,以往得晚上11、12点才下班,现在9:10左右,整个楼层100多人都走光了。
大疆营销部门员工张覃一周内曾3次被HR定点“关心”,“手头的工作本想一气呵成干完,没办法,也不能为难HR”。当加班成了例外,张覃也少了下班羞耻感,以前总担心太早下班影响主管对自己的印象,甚至影响绩效考核。
评论:
反对加班,反对的不是加班本身,反对的是无效加班、表演式加班、过度加班。如果一家企业加班文化盛行,那所有的员工都可能被裹挟其中。虽然企业能够得到一时的快速发展,但长期来看,是有损企业发展根基的。因为这样不可持续。
如果为了一时赶进度,在法规的框架下来,在员工同意、支付报酬、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加班也不是不可以,但不能是常态。
同时,反对加班不等于不支持奋斗。不管是个人和国家,需要一种奋斗精神,需要艰辛劳动。人民日报曾评论称,苦干是奋斗,巧干也是奋斗;延长工时是奋斗,提高效率也是奋斗。因此,不能给反对加班的员工贴上“混日子”“不奋斗”的道德标签,而应该正视他们的真实诉求。
这是因为,人生不仅只有工作,还有生活。每位劳动者都肩负家庭的责任,要养老育小;有个人的情感需求,要交朋友,有婚恋问题;同时,还有追求兴趣爱好的权利。劳动是为了给个人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本末不能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