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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在微信听书听完的。用的都是零散的时间,遛狗、做饭和洗澡时听一听,大约一个星期也就听完了。
特别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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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原因第一条,是因为老舍地道的京味语言。
大家可别弄错,这和网上现在讽刺的什么“老北京地道”完全不一样。我刷抖音的时候经常出现那么几个人,带着瓜皮小帽,故意哑着嗓子说什么老北京地道地道,实在让人反感。
老舍的京味语言透着通透,智慧。很俏皮,但是不低俗,让你微笑,笑完了还能在心里琢磨几遍那字里行间的味道。这才是真地道。
北京在我心里一直是精神的家园。我总觉得自己如果能生活在大北京一定会更快乐。我喜欢胡同,香山,大爷,烤鸭,故宫,八大处,稻香村等等一切和北京有联系的东西。也有身边的人说,我这是距离产生美,真到了北京,不一定那么喜欢。我心里明白确实是这个道理,但是却不会因此就在心里放低了北京的地位。
因为时代的洪流,我爷爷辈从抚顺跟着工厂到了北京,后来支援大西北,我的父辈来到了黄土高原。而我为了所谓的理想,下了南洋。我没有在北京生活过,但是我会说北京话,而且相当地道。带学生去北京交流的时候,我被当成是北京本地人,就连胡同串子里的大爷也分辨不清。为此,我有些得意。我觉得我和自己的精神家园又更接近了。
因为这份情感,读老舍的作品,就好像在自己的精神家园里散步一般。舒服,自在。
顺便一提,我也喜欢王朔。也是因为他的京味。
当然,我也并不因此就贬低其他地方。我生活长大的西北,也只有粗犷汉子的神气。去读一读《西北偏北,男人带刀》,听一听《黄河谣》,总能感觉一股子力气从心里生出来。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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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本书的第二个理由,是人物塑造的成功。
如果说第一个更多是从个人情怀的角度出发,那么第二个理由主要是从文学的角度切入。我是中文系毕业的,又教了好几年的文学课,自己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阅读小说。虽然自己水平堪忧,但是对文学作品的好坏还是有一些辨别能力的。
老舍这篇小故事,最让我佩服的,就是人物的塑造。三两个人站在一起,你一句,我一句,不同的性格就跃然纸上了。好似白描,几笔勾勒,神态俱现。我以为这是一种天才,非平时有一双善于观察生活的眼睛,还要有自己的人生哲学的人才能做到。
人物的塑造,除了横向的成功,还有纵向的成功。横向,是同一舞台之上不同人物的塑造;纵向,是同一个人物性格发展的历程。
写牛天赐,从出生几天还在襁褓中被遗弃似乎就带着个性,后来咿呀学语,蹒跚学步,再后来顽劣中几分善良,及到后来上学失学,父母双亡,远走他乡,不同的人生阶段性格不同,但不突兀,都是有根有底禁得住深究的。
老舍先生能做到这样,是其作品能在文学殿堂占用一席之地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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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说我读这这个小故事有没有遗憾呢,也有一些。
首先,是故事缺乏特别大的高潮。也许这和篇幅有关,也许这和老舍先生高潮的语言能力让人产生太高期望有关。至少我读的时候,感觉还有一层窗户纸没破。
其次,这个故事的目的性比较强,似乎就是为了塑造一个典型的所谓“小资产阶级”形象而写。全篇结束,这个目的当然是达到的。但是对天赐的身份到底从何而来,在情节角度缺乏交代,这让我有些莫名着急。(也许,没有来由就是老舍要写的内容。琢磨一下大环境,和历史发展过程,还有有一些蛛丝马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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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读外国作家的作品比例较大,读了这本《牛天赐传》,让我心里有了重读中文经典的想法。毕竟大多数中文经典都是大学时读完的,回想那时的自己太白嫩了。现在重读,也许会有更多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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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看不见的爱》施米特 | 365天听书 2
继续我的365天听书计划,今天是第2天,今天遇到的书是施米特的《看不见的爱》。
说起来,我对自己这个新年计划还是很满意的,至少这两天,昨天和今天,遇到的书都是风评很好,而又处于自己视野盲点的。
去豆瓣查看对《看不见的爱》的介绍:
编辑推荐:
★ 获奖无数,横扫法国、德国、比利时等多国大奖,作品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六年蝉联法国畅销榜
★ 在法国读者心中,他的作品与《圣经》《小王子》有相同的地位
★ 龚古尔奖得主兼评委,巴黎高师哲学博士,大学哲学老师,斩获三项莫里哀戏剧大奖
我任选了三条编辑的推荐语,就算知道编辑为了推广图书,说一些吓人的大话是常规操作,我还是开始由衷佩服作者了,就算还没读过其作品,哈。
听完来自十点读书对《看不见的爱》的解读,我觉得这本书比较适合对生活有温暖期望的人。特别是在生活里有不被人理解的孤独,有无法诉说的困苦,但是并不绝望,还是期待着生活的阳光的人,在人群里属于少数的人,内心有角落从没有让他人进入的人,也许会喜欢这本书的。
对我来说,我可能没有那么孤独,也没有那么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