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的时候,看到四五十页吧,弃了。因为整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满腹牢骚,抱怨,脏话连篇,还以为自己见鬼了呢,这在美国怎么就成名著小说啦?然前天又重新拾起,打发时间看着,想起老师教我画画时说的话,不论画的多差,先把这张画完,然后才能知道哪里画的不好。看书我认为也是同理,说了这么多,总而言之,这次把它整个看完了。
看完以后,对这本书的看法转变了。心情还有点感伤,书中描述的是一个十六岁的初中生学习一塌糊涂,被学校开除。他觉得学校都是一些伪君子,一些狗娘养的,他厌恶所有人,他厌恶一切按部就班,厌恶虚伪,甚至厌恶与别人离开时的一句“祝你好运”。但他善良,他在乎冬天湖上那些野鸭子哪去了,他想在一个麦田里,在悬崖边守望者嬉闹的孩子们,他会在修女不是在募捐时提前募捐,因为他不忍心看到修女在募捐时的窘境。他愤世嫉俗但善良着,这不就是我们十六岁的写照吗?在平庸中想冲破平庸。他表现的强烈点,并且做出了我们十六岁不敢做的事情而已,所以他被看了心理医生,他最终还是会回那该死的学校,至于会不会认真学习就如他所说:“这句话问的傻透了,我是说不开始做的时候,你怎么知道自己打算怎么做”?哈哈调皮的小孩,希望他好好学习吧。毕竟如他的老师安多里尼先生说:“学校教育还能给你带来别的好处。你受这种教育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发现自己脑子的尺寸,以及什么对它合适,什么对它不合适。过了一个时期,你就会心里有数,知道象你这样尺寸的头脑应该具有什么类型的思想。主要是,这可以让你节省不少时间,免得你去瞎试一些对你不合适、不贴切的思想。你惺僵就会知道你自己的正确尺寸,恰如其分地把你的头脑武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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