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城
黄遵宪(1848—1905),字公度,号人境庐主人,今广东梅州人,清末著名的爱国诗人、杰出的外交家、政治活动家。
作为外交家的黄遵宪,曾任清政府驻外使馆官员长达十四五年之久,足迹遍及亚、美、欧、非。在长期的外交生涯中,黄遵宪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尽量做了一些有益于我国人民及维护国家主权的工作,保护了华侨的正当权益。
1882年,黄遵宪奉调改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在任期间,适逢美国种族主义者掀起排斥华工的浪潮,他作为一位贫弱国家的外交官,敢于向种族主义者展开面对面的斗争,做了不少保护华侨利益的工作。如当地政府以居住场所卫生条件不合格为由,逮捕了许多华侨,满满地关在囚房里。黄遵宪便去监狱交涉,他让人丈量了监狱面积,做了仔细调查,然后严厉反诘美方官员:“这里的卫生条件难道比华侨居住的地方更好吗?”黄遵宪的诘问,使得美国官员无言以对,只好把关押的华侨释放了。
黄遵宪保护华侨更大的功绩是在创设护照一事上。他任旧金山总领事时,了解到华侨回国因无有效的身份证件,往往在进出海关时被百般刁难,甚至被无理拘留、罚款,即使回到国内,也有被诬为“坏人”的危险。为保障华侨的正当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使他们回国往返自便,黄遵宪首创了为华侨颁发护照的制度,为华侨回国往返创造了极大的方便。
在新加坡总领事任上,黄遵宪也为该地的华侨同胞回国发给护照。但这个在美国并未碰到什么麻烦的事情,当时却在新加坡遭到英殖民地当局的无理指责,妄言中国领事越权,并盛气凌人的发出《公告》宣称:“凡居本岛之华民,在其居留期间,乃受女皇陛下政府所管理与统治,绝不容中国总领事从中干涉”云云,但黄遵宪也不是软骨头,他理直气壮的援引《国际法》,义正辞严的予以反驳,并郑重指出,保护本国侨民,天经地义属领事之职责,毫无“越权”可言。在黄遵宪据理力辩和新加坡侨胞的支持下,有力的批驳了英殖民主义者的无理刁难,维护了当地侨胞的正当权益,广大侨胞无不拍手称庆,至今仍津津乐道。
黄遵宪任新加坡总领事期间,还了解到新加坡居民共有十八万四千多人,华侨就占了十二万左右。此外,附近的槟榔屿、马六甲等地,还有华侨十万多人。黄遵宪巡视各岛,了解华侨的情况、要求,积极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
长期以来,清政府一直实行“海禁”政策,对于去海外的中国人一概以“通敌”“通盗”论罪。一八六0年以后,清政府和英、法等资本主义国家订立了条约,允许华人去海外当劳工,但对于华侨归国,却没有明文保护。一些归国的华侨,常常受到清朝官吏、当地土豪、恶霸地痞的各种讹诈勒索,被指为逃犯、人口贩子,甚至被扣上“接济海盗”、“勾结洋匪”的罪名,于是财产被掠夺,归国后所建造的房屋被拆毁,受到各种迫害。因此,许多华侨都不敢回国。黄遵宪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上书清政府,建议立法保护华侨。经过黄遵宪的一再力争,清政府不得不于一八九三年颁布了有关保护法规。
黄遵宪作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一位外交官,为了祖国的主权、民族的尊严、侨胞的 利益,能做到力争国权,对殖民主义者敢于斗争,不卑不亢,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尽力保护华侨利益,做了许多维护国家民族尊严和有益于海外侨胞的工作,他是当之无愧的有卓越贡献的爱国外交家。日本历史学者称誉他是清代最有风度、最有教养的外交家;海外侨胞赞颂他是旧中国少数几位能关心和保护华侨正当权益的外交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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