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农民有了土地就可以安居乐业的模式已经严重地不符合我国经济的发展趋势,农村城镇化建设将成为必然的趋势。
近十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应该说推进显著,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6年末,我国城市数量已达到657个。其中,直辖市4个,副省级城市15个,地级市278个,县级市360个。5年的时间,我国城镇化率提高了4.78个百分点, 8116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 2016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41.2%。据预测,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计提高到45%。特别是城镇化群建设和新生中小城市培育以及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成效显著,2016年7月,住建部等三部委提出到2020年培育1000个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
但是城镇化建设的前提是农村土地的流转和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在以前的政策规定下,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必须先征收为国有后才能出让的规定,导致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效率难以提升,农村土地耕种的集约化出现一定程度的弱化,一些农民不愿意放弃土地或者成为荒地。
最近的局面会有所改观,对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可能会被删除,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被解读为我国非农建设用地将不再通过必须“先国有”的方式而实现自主流转。农村集体土地将来不用再收回国有再进行交易,可以直接进行出租出让!这样会加速农村土地流通。更重要的是,为将来农业集约化和农村城镇化扫清了障碍。
农村城镇化是我国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在这一过程中,土地的集约化是前提。在目前农村土地分散化的前提下,城镇化的进程将非常缓慢。但是随着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农村农业生产将大量出现农场主的集约模式,这将加快城镇化的进程,同时有效降低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我国的农业产品的设成竞争力。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土地的集约和转化过程中,规范化和法制化十分重要。(作者:银行老王,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