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一遍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情。。。
在重新振作之后,我的朋友很努力想方设法地要去找顾客。皇天不负有心人,她终于找到几个顾客。很庆幸的事,他们的申请银行通过了。当然,这也代表着我朋友的销售量成功破蛋了!!!但,不幸地是,其中一位顾客,其实原本是属于另一位同事的,但我的朋友却在无意中抢了他的顾客。知道这件事情的同事当然不高兴了,脸黑地跟我闺蜜说了一句“以后不要再抢我的顾客了”。生气,我们作为旁人当然会理解的,毕竟那位同事的努力,被我闺蜜抢了,这种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大家肯定是不高兴的。可我闺蜜,在一进公司不到三个月的情况下就抢了同事的顾客,当下的她只能不断的道歉。当然,作为闺蜜的我也有劝诫她,下次不要再抢了,并且嘱咐她要“归还”一个顾客给同事,就当作交换了。毕竟是你有错再先,是你抢了人家的功劳,当然得还人家了。
但,劝归劝,我闺蜜完全没听进去。也不知道是不是报应的缘故,在几个星期之后,她被那位同事抢了一个顾客。在当下我个人的看法是,毕竟是你欠人家的,现在就当作你还人家了,互不相欠。可我闺蜜可不是这么想的,她一知道这件事,马上就躲进公司厕所大哭,打给我哭诉说她的努力白费了,有多委屈。我当下很想安慰她,但我只说:“你现在哭,觉得委屈,觉得你的功劳被抢,那你当初抢别人的顾客时,他的心情也是一样的。搞不好会更糟糕,毕竟人家做得更久,却被你一个新来的抢功劳。你觉得他当初的心情又会多好?不是我不帮你,但事实就是这是你欠人家的,你之前不愿意还,现在风水轮流转,人家抢回你的顾客,一人一次,就当扯平了吧。反正你下次不要再抢就是了” 其实作为闺蜜,我应该站在她这边,但我的理智做不到。在我看来,欠就是欠了,是你有错在先,现在人家犯下你当初的错,你怎么可以怪罪人家呢?怎么可以五十步笑百步呢?
庆幸的是这次我闺蜜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在之后的日子里,她和同事之间的相处都挺融洽的。只是到了月尾的时候,他们公司都会举行线上会议来谈论关于整个马来西亚各个地区的销售量问题。而我闺蜜一开始觉得,她以一个刚进入公司的人来说,这点销售量是很好了,应该会得到表扬。可事与愿违,在会议上,总部竟当众批评她!因为在她进入公司的时候,在其他地区也有人在同期加入公司。而她,是同期的人里面,销售量最低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