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理能管的我们要管,没有依据不好管的我们也要管,你问我中国凭什么管?一句话,天朝上国,大国底气,先抓后判,宗主国权。
我们中国能够管辖缅北诈骗案件,原因如下,属地管辖权,诈骗行为虽策划于缅北,但诈骗电话打至中国、骗中国人在国内转账等,结果发生地在中国,依据《刑法》第 6 条属地管辖规定,中国有管辖权。
保护管辖权,缅北诈骗严重侵犯中国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依《刑法》第 8 条,外国人在境外对中国公民犯重罪,中国可行使管辖权。
普遍管辖权,电诈涉及跨国毒品贩卖等国际犯罪问题,中国作为相关国际公约缔约国,依据《刑法》第 9 条,可在条约义务范围内管辖。属人管辖权,若参与诈骗的有中国公民,按《刑法》第 7 条属人管辖原则,中国有权管辖。
中缅执法合作,双方有打击跨国犯罪合作机制与协议,如 2009 年相关备忘录,缅甸会配合将嫌疑人移交中国,助力中国行使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