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来到Steemit,分享一些我的经历给大家。希望我们能相互交流。
读书——门槛最低的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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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没有《中国通史》和斯塔夫里阿诺斯《世界通史》的枯燥,应该是看过的篇幅最长的一本历史书。但无论看多少遍,始终拜服于当年明月对语言出神入化的拿捏。
书的内容质量自不必多说,千万读者见证了这段充满趣味与哲思的明朝历史。但谁又能想得到就是这样一部销量过千万的奇迹之作竟出自一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本名叫做石悦的海关公务员,可见高手真的在民间啊!
“当年明月不再有,今朝有汝叙风云!” 这是在杭州兼职酒店大堂沙发上看完这本书时在微博上的感慨,一位陌生的当地网友给的评论是“神人的境界!”我觉得用来形容当年明月分外贴切。
2
《清朝其实很有趣儿》,雾满拦江的玩味历史书。开篇人物简历的设置满满的当年明月即视感,无论是从写作手法还是历史间距考虑,都免不了跟《明朝那些事儿》的对比。
由于篇幅体裁限制,作者从清朝历代帝王的传奇人生撷取数个精彩故事以窥探君王本色,又从适当的切入点连结、串合,在宏观层面很好的让读者对清史以及这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掌舵者们有一些基本的把握。
我称这类书为“待佐证类读本”,跟《万历十五年》不是一路子的作品。因为个中内容作者难免过度运用夸张取巧的语言以突出其写作风格,要想对这段历史有更为整体准确的把握少不了更多相关书籍的阅读作为支撑。
不过,在现阶段我也只读的进去这种快餐式的历史作品。从努尔哈赤的离奇与风发,到康乾的盛世之治,再到道光帝的手足无措……还是感谢你,崔金生。当然,还有你……
3
三叔本名徐磊,浙江人,得益于盗墓IP的火热,如今已是南派投资的董事长。
以前一直以为盗墓笔记这种书害人不浅,当中学同学们撕成一页一页偷偷看的时候拒不同流合污,却在大二时因为对翻拍的电视剧电影实在看不下去就一口气读完全系列,简直酣畅淋漓。我觉得我是把它当成野史看的,知识点太多了。
这其中三叔非凡的想象和庞杂的知识体系给人的震撼力是前所未有的,几乎可以当做旁系的中国通史来看。看的时候一直想看过多少东西,有过多少见识才能写出来这种鸿篇巨制~~
看完不过瘾又看了天下霸唱的鬼吹灯系列,个人觉得不如三叔,可能跟看的先后顺序有关。不过二人的共性在另一个方面延续了下去,无论是三叔后续的藏海花、沙海系列,还是天下后续的地底世界系列给人的感觉都大不如他们的成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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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地区多有王莽撵刘秀的传说故事,我的家乡叫皇后,传说就是出了一位刘秀的皇后而得名。类似的传说典故数不胜数,再比如娘娘庙,栓马石等都跟这个男人有关。所以总觉得了解了解刘秀和王莽是分内之事。
《嗜血的皇冠》一书上下两册细致的讲述了南阳豪杰刘秀同志的中兴发家史(几乎不存在王莽撵刘秀的抢劫好不好,扫盲很有必要)。从南阳到长安,从邯郸到洛阳,阴丽华的爱情、云台二十八将的聚集、“刘秀当为天子”的谶语、泰山封禅的伟业……一个帝国的崛起在作者笔下铺陈开来。
对于刘秀这样开明仁慈、善待功臣的帝王,他的发家史读起来还是非常轻松加愉快的,还很长知识!顺便扫盲~~~
5
《流血的仕途》跟上面《嗜血的皇冠》的作者都是曹昇,自称曹三。写作手法也是跟《明朝那些事儿》类似,读起来毫不费力,甚至有种享受的小情调。
这本书里介绍了另一个人物——千古一相李斯。从书名不难发现主要刻画了大佬李斯的官场人生,此处莫名想起侯卫东的官场笔记,强烈安利有志于官场的同学这两本书。
李斯,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我们李家的这位老前辈活跃于秦朝的各个历史节点,不信我来捋捋:他师从荀子学习帝王之术劝说秦王尽灭诸侯;辅佐嬴政一统天下确立郡县制;制定法律,焚书坑儒;亲作《仓颉篇》七章,制作小篆与隶书(曾经在泰山时还专门去看他当年的石刻,也未能如愿);在秦朝末期,误信赵高(也是老糊涂私心惹的祸)伪造遗诏废扶苏立胡亥,最终被赵高腰斩于市,夷灭三族……
我清楚的记得在书的最后李斯被“恩准”改斩首为腰斩,跟儿子一起赴难,族人尽灭,连最小的五岁小孩儿都不放过……不怎么流眼泪的我哭的稀里哗啦。不是李斯有多可怜,只是可惜这个不世功臣的贡献,可悲这个立志千秋万世的王朝即将走向灭亡,可恨赵高这个奸臣的卑鄙无耻!
接着看,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破咸阳,子婴投降,秦国灭亡。十四个月后,项羽到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六十二个月后,项羽垓下兵败,乌江自刎。六十四个月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统一……
另一个朝代的崛起就在作者的字里行间,在我看来,这样强烈的反差对李斯极不公平,但那又怎样,这一切,都不再跟他有任何关系。
然而在他身后,纵然中国历史千变万化,终究逃不过他和嬴政制定的格局。可是现在,这些都不再重要,他也不再关心,他将永远沉睡于幽冥地下,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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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在从家回学校的大巴上读完了这本书,字不多却让人难以释怀。所以在回学校的地铁上又把书的开头和结尾看了一遍,这是一直以来的习惯。
许玉兰、一乐二乐三乐、何小勇、李血头、根龙、阿方、方铁匠……还有桥头的胜利饭店,这些物象联结了许三观的一生,也在我的脑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在那个年代,在那个地域,卖血是一个男人身强力壮的证明,于是就有了许三观跟着根龙和阿方的第一次卖血,也是仅仅一次纯粹的卖血之旅。随后他的卖血路就跟自己人生中的每一个节点紧紧结合在一起了。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温一温……”,这是卖血后的必要程序,也是那个时代卖血人的仪式。当许三观将三个儿子抚养成人,当他的血再次为自己卖而卖不动时,他哭的像个孩子。还好,当他垂垂老矣,陪伴他的还有妻子许玉兰,还有胜利饭店的三盘炒猪肝,二盅黄酒(加二两)……
说不准是悲是喜。
7
《活着》这部作品很多人都推荐过,我觉得那些人都跟我有仇,因为他们哭过悲过,也想让我难受难受。
故事的开篇,主人公福贵已是一位苍发老人,这位曾经地主家的大少爷坐在田间地头将那段活着的记忆缓缓展开。
可能是因为我固化的生死观,个人觉得故事真正悲剧的开始于福贵小儿子有庆为春生的夫人捐血却被医生硬生生抽血抽死的时候。那么懂事的孩子就这么没了,作为读者只能在书上写下“那当真是个人吃人的社会”。
从此死亡的阴云笼罩在福贵一家上空,凤霞出嫁二喜怀孕生子难产,没了,外婆给孙子起名苦根——苦命无根;没多久,重病已久的家珍也撒手人寰,走的安静,坦然,惟剩下福贵、二喜跟小孙子苦根相依为命;没多久,二喜做工时被水泥板压死(电视剧“福贵”中的二喜失足落水而死,那种死法还好些);福贵把外孙接回家,村西头的墓地多了一个土堆。
苦根也很懂事,有自己的小镰刀,会帮外公干活。每天期待着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那样他每天就可以骑牛了。在他七岁的时候生了病,却还帮外公抢收棉花,病倒后吃多了豆子,噎死了,没看错,是噎死了……看到这儿时眼泪夺眶而出(看书时太容易感伤),脑子里满是苦根小嘴巴里没嚼烂的两颗豆子……
余华的高明和残忍之处都在于他写作的手法,平淡如水,不起一丝波澜。不管他笔下的人物和他的读者经历了怎样的起伏,他就像一头老牛一样平静的叙述着那个年代的传说。
当鸡终于变成了牛,不过是一头同命相连的待宰老牛。福贵给牛起名福贵,每天欺骗它: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
爱哭的人实在不适合看这本书,要看就一口气看完吧。
在笔记的最后我写了一句话:福贵是幸福的,所以他活着。
8
人物传记跟前面的通俗历史书一样,大多不可避免地添加了对商业大佬、帝王将相这些主人公的美化,所以看的时候要选择性的汲取。
唐骏,中国的打工皇帝,职业经理人的巅峰角色。他的传记传奇经历是少不了的,但我更感兴趣的是跟他有关的管理文化包括这个人本身。
在第一篇笔记里记录了他在任微软大中华区总经理时的面试方式:六个普通员工组成面试团(面试工作是微软员工的减压方式),每个人都有一票否决权,让员工有归属感。最后的决定权在唐骏手里,而且每一位面试者都会经过总经理,让面试者得到充分的尊重。总经理当场给出结果,体现公司的效率。当微软对员工的面试结束时,员工对微软的面试也结束了。
整本书里穿插着很多类似的唐氏管理风格。无论是微软,还是盛大,还是新华都,唐骏在这些公司的打工生涯都不可谓不辉煌。跳槽微软、征服华尔街、成就中国首富、十亿转会新华都,如果你有一颗商界巨子的心,这本书值得一看。
9
李嘉诚,李超人,这个名字在中国乃至世界都是如雷贯耳的。白手起家,以小博大,香港豪门,十亿赎子,汕头大学,买空英国……这个华人首富身上有着数不尽的关联词。
推荐他的传记而不是王健林和马云等人的,是因为个人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商人,有着充足而全面的商人属性。不断学习,刻苦努力,善于发展机会,勇于抢滩,懂得合作共享,长于以小博大,严谨低调不漏锋芒,具有世界眼光也回报乡梓……
读李嘉诚,不仅是在经历一段白手起家的超级人生,也是在了解从抗战到解放战争到香港回归直至近些年这段时间里的香港风云变换。
最贴近时代的,永远是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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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没有人会像我一样神经病把小时候的书再看一遍,只为了寻找另外一种可能性。
但别的不敢说,鲁滨孙绝对值得!十年前读鲁滨孙,可能只是觉得好玩、惊奇,一个人竟然可以在荒岛上做那么多事。十年后再读,读到的会是一个人面对孤独和苦难时所迸发的精神力量。当然,还有那些依然引人入胜的故事。
柯尔律治评价说:《鲁滨逊漂流记》体现了人类的普遍性。 卢梭也在评价《鲁滨逊漂流记》时说:“每个正在成长的男孩都应该先读读这本书”。
其实就是这样,有些儿童书籍甚至童话书里的道理,我们要用一生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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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麦克福尔的《摆渡人》是迄今为止读到的最轻松愉悦的外国小说,甚至不愿意读完。没有那么多名字去记,迪伦,崔斯坦,伊来扎,萨利,只有几个主体的感觉真好。跟需要列人物关系图才能读懂的《白夜行》和《百年孤独》完全不同。
书的前言中说这是一个史诗般的故事,它令人恐惧、温暖,回归人性,引人深思。结果确实如此,迪伦和崔斯坦,一个灵魂和一个摆渡人,一场回归的旅程让他们彼此成为对方世界里最独一无二的存在。
漫无边际的荒原其实就是人生的规则,是为命运。无论是迪伦还是崔斯坦,他们都曾经向命运和规则妥协,但是因为爱,他们最终还是勇敢的抓住了自己的命运之绳。美好的是上天对比予以成全:迪伦向死而生,崔斯坦终结宿命进入人的世界。在他们最初相遇的地方,真实地说一句:嗨!原来你在这里…
故事最吸引我的也是迪伦最吸引崔斯坦的闪光点。她与其他成片上万的灵魂迥然不同,冷静沉着而真实,热情可爱而真实,善良美丽而真实。对。就是真实,真实的就像从没有丧失过躯壳,真实到让自己的摆渡人重新思考自身存在的意义。她能抛却自己的生死去真诚关心崔斯坦,给予他爱与温暖。
一场旅程,数个简陋安全屋,荒原上仅存的温度融化了他们之间本不可逾越的界限。这,就是爱,这,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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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2:重返荒原》于今年九月在大陆发行,依然延续爱与感动的主题。总体感觉不如第一部充实自然,甚至有很多看起来不合理的设置。当然,千人千面,不太多剧透,结局还是蛮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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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评选最让我懵逼的几本书,麦田守望者绝对榜上有名。看了好几遍读书笔记,感受到的只有当时读完之后满脑子浆糊的状态,甚至破口大骂。
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叫霍尔顿的家伙在聊他被开除几次后最后被潘西学校开除回家的破事,一聊聊了216页。译者孙仲旭和施成荣(音译)还说这是对他们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我一度怀疑自己看了一本假的世界名著。今天只能把唯一感觉到美的文字摆在这儿求人指教(很真诚地)。
“我会站在一道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以上大多摘自过去的读书笔记
都是当时的感受
原汁原味
我也懒得改
有理解有迷惑
只期待一个相似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