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愛大麻的文化,歷史,功用與她的象徵意義。
大麻對我來說象徵著自由,人權,獨立,自立與環保。
我將分享大麻各方面的認識,研究與資料搜集。
面對著人們對大麻的抹黑、妖魔化與誤解,我們需要對大麻有更全面、更中立、更科學的知情權。
這一切就是要告訴你大麻不是毒品!
我先告訴你我對「大麻不是毒品」起始的想法。
首先,甚麼是「毒品」?我們首先要定義甚麼是「毒品」。
第二點,若果一種被定義為「毒品」的物質不符合「毒品」定義,為什麼要把她列為非法?
最後,大麻不是「毒品」的話,我們就應該把她正常化。
***大麻乘的立場是大麻要平常化、普及化,我不想用「合法化」,「除罪化」或「非刑事化」等詞語是因為:既然大麻不是毒品,她就不應該被列為非法,立法組織就應該自動自覺把她從「毒品」中剔除,把大麻正常化。
但在正式開始談大麻說大麻之前有幾個名詞要先從新定義或解釋一下。
- 藥品(Drug)
- 迷幻(Psychedelic)
- 精神活性(Psychoactive)
- 軟性與硬性藥品(Soft and Hard Drugs)
1)英文 “Drug” 指的是任何能改變精神狀態或身體功能的化學物質,中文普遍翻譯為藥物/ 毒品,但若把毒品說成只是純粹的傷害,它應該譯為Poison,藥物應該譯為Medicine,Drug或許應該譯為藥品。而中文裡它是藥或毒主要取決於用量,「是藥三分毒,無毒不入藥」,「毒」性指藥物的偏性,用藥物的偏性來糾正人體的偏性。「毒品」這個負面的翻譯並不正確,所以我之後會把它稱為藥品。
英文 “Psychedelic” 字源是古希臘文 psychē + dēloun/delos,psychē是心智,心靈,靈魂的意思,dēloun是顯現,使看見的意思,Psychedelic 可以解作靈魂顯現的意思,Psychedelic Drug 最中立的翻譯是:能轉變感知,知覺,感覺的物質, 但中文我們普遍翻譯為「迷幻」,迷糊迷茫,幻象幻覺的意思,迷幻與Psychedelic 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我們卻一直這樣去理解它,是大錯特錯。若讓我把他翻譯為中文的話,我會翻譯為「心靈體驗」。
英文 ”Psychoactive” 指的是對精神活性,通常是指對精神產生反應的物質,普遍分成鎮靜、興奮、麻醉和「迷幻」類,而糖、咖啡、茶、檳榔等也是精神活性物,而當一樣物質能夠引起精神反應的話,他們通常也同時存在上癮性與耐藥性。
大麻是比較特別的,是她同時是鎮靜也是興奮又麻醉,她更是「迷幻」類的其中一種。
- 軟硬之分,記得常聽到“毒品”無分軟硬,因為依然會上癮,但既然他有分軟與硬,我就解釋一下軟硬之分,軟性所指的是心理上的上癮,在沒有時,心情忐忑,對物質產生渴望,但硬性指的是身體上的上癮,而且身體在上癮後,在癮起時是會出現抽筋,流鼻等徵狀,這個稱為戒斷症狀,其實軟與硬也有本質上的分別。
這些資料十分有趣,所以想把一些自己的想法、看法分享給大家,大家需要的是更全面,更科學,更公正的知情權,而不是偏頗的報道與抹黑。
我不是個翻譯專家,也不是文字學家,我只是一個喜歡在網上探索的人。我也不是甚麼大學教授,也不是醫生學者,我只是從自己的經歷與在其中所學會的邏輯與常識來說說談談這一些資料的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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