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柳宗元《捕蛇者说》“民穷”的根本原因不在赋税过重而在法律腐败与政府低能——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1.错在以为税很重两个旧闻,指向了同一个疑问:我们的税很重?2024年6月,湖北宜昌一家企业,被税务部门要求“追缴”30余年前的消费税8500万元之巨。浙江宁波一家企业,被税务部门要求“补缴”过去近一年的消费税5亿元之巨。仅从数字来看,确实不轻。但这些税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多不多,而在于收的合理不合理。湖北这家企业是因为旗下子公司要转让给另一家公司,协议约定如若发现该子公司存在税务补缴类问题,则由原公司承担。啥意思呢?就好比卖房,如果存在物业费水电费等未缴纳,则由原业主负责缴清,之后再进行产权交割。谁来调查有没有欠费呢?中介。而在该案中,税务部门经过“审计”发现这家子公司在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应纳而未纳税费共计8500.29万元。官方回应说这是正常的审计追缴,不是什么普遍性的“税务倒查三十年”,请勿过度解读。那我理解,如果不是要转让,税务部门也不会去审计?宁波这家企业呢,是一家化工企业,去年此时曾向税务部门申报了产品升级措施,潜台词是升级之后的产品应纳税率与国家规定的原产品税率不同,肯定是能少交一些嘛,当时税务部门并无异议。而今年3月收到税务部门通知,仍需按照原产品税率缴纳,差额就是这5个亿。也不能怪税务部门,核实标准也需要时间嘛。企业的税重不重?就没有说不重的,但其实与全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较起来,或许也谈不上重,我国还有诸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税率本身实在谈不上“苛杂繁重”。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税不重,不等于负担不重。概因经济大环境以及各地小环境千差万别,民营企业开展商业活动存在很多挑战。有媒体也评论,如若征税导致企业关停,明显不符合我们鼓励发展经济的大方向。制度是冰冷的,但具体操作需要顾全大局,需要有充满智慧的弹性空间。一位税务专家就说今天比之从前并非税重了,而是征税手段补齐了,以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空间没了……引文中黄仁宇先生的判断似乎也能提供一些思路。其实后面还有几句话,窃以为说的非常有见地:“货币是一种公众的制度,把原来属于公众的权力授予私人……商业资本又是工业资本的先驱……传统政治既无此组织能力,也不愿私人财富扩充至不易控制的地步”。当然了,这说的是封建王朝,并不是今天。客观而言,我们今天作为文明富强的现代化国家,尽管也还存在诸多问题,但也不能就此断言税收苛杂繁重、组织低效无能,这对今天的每个人都是不公平的说法。
2.错在以为真有捕蛇者捕蛇者的本质是“免税但高危的职业”。对于个人而言,今天并没有捕蛇者。即便有一些高危职业,但也不免税。这说明啥?说明我们是一个现代国家,税务作为现代国家的标准配置,我们是日渐完善的。话说回来,虽则不免税,但有诸多相应的退税措施。只要我们合法纳税,每年通过APP合法申报,如若条件符合,比如赡养老人、有房贷、子女教育等等,则可获得相应的退税。
3.错在想要自给自足很多朋友没有意识到“税”的存在,一方面是合法收入未达到纳税标准,另一方面是很多税收转嫁令人难以察觉。比如一个基本常识:买一件商品,则包含了相应的税款,哪怕在超市里买一棵白菜也是如此,但我们并不会认为买了白菜就交了税,尽管事实如此,但这个感知是模糊的。也有很多朋友愤愤不平:我自己种菜总行了吧?不好意思,你买的菜籽里面也有税,浇地的水里面也有税,哦这块地本身更是税税平安。自给自足都不行吗?不是不行,而是现代商业社会根本不存在自给自足。自给自足不是一种幸福,而是更大的不幸,因为自给自足意味着“没有多余的产品可供销售”,财富自然无法增益,没钱还谈啥幸福呢……税本身是没有啥问题的,关键是税收的弹性空间有没有,税款用于发展全民福利有没有。如果有,那就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