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in ontheway •  4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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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过年的时候,看到了半年不见的朋友小高,他依然象往常一样的喜欢追问事情的根底,追问所谓的意义。当我偶然提起什么时候要再去骑车走一趟远征时,他说:现在做此类事情的难度不在于做事本身,而是在于做这件事情有什么意义。我哑然。这看起来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但同时我们又不能不承认这实在是一个愚蠢的问题。

大学的时候读萨特,他在书中说:“存在的意义仅在于存在。”我不知道萨特为什么现在不流行了,也许他的叙述方式已经失去了时代历史的依托,不再新鲜而富有力度了。不过我依旧认为,他的那句话的内涵永远都不会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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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我相信了萨特,所以我认为做事(即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所谓的意义会象影子一样虚无却必然地随行动而来,甚至你想要逃避和抛却都不可能。一味地只知道追问意义的人注定会一事无成,因为意义是附着于事物(事件)之上的,意义本身太抽象了,他被我们的思想意识所认识并且承认,可是他本身的抽象是我们无法把握的。

19年暑假,我与我那个高考落榜的外甥从A市步行500公里到达了B市,我们花费了整整10天的时间,我们的行动被自己命名为游玩或者叫做体验生活。其实,如果一定要说到意义,那实在是一个有意义又毫无意义地行动。因为我们并不是为了所谓的意义来行走的,但是有一点不可置疑,因为这次行走,我们身心里的变化在那时那刻是真真切切地发生过了。

这让我突然想起了一部德国电影,名叫《水城别恋》,我曾经被那个影片的格调所吸引。我于是幻想着,假如有一个始终跟随的摄像机,配上一点合适的背景音乐,我们当时两个人的行程也完全可以成为一部诗意的,美丽的,甚至充满了骚动,悲伤,激情的青春电影——瞧,这就是行为的意义,有些时候,它就是如此羞涩而隐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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