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宽容

in hive-180932 •  9 days ago 

在真理与谬误之间,谁都会选择真理,至少在意愿上或者口头上是如此。那么在宽容与苛刻之间呢?人们多半会回避“苛刻”这个坏字眼,但未必情愿选择宽容,实行宽容就更难了。许多人一定认为,真假是大是大非问题,不可须臾疏忽;而宽容与否则仅仅是方法问题,不宽容或许不好,却未必是罪过。如此说来,求真就比宽容具有更高的价值了,在世人眼中大概就是这样。而我要告诉你的却恰恰相反:宽容或许具有更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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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之暴虐

真理大概是人类最被敬畏的东西,似乎没有人敢非议它。不过,还是有两件事对它不利。其一是,真理通常藏而不露,有几个人识得?对于面目陌生的真理,如何去表达敬畏呢?其二是,真理应当为人类谋福祉,但某些被称为真理的东西,却往往表现不佳,留下的记录恶劣,乃至人们怀疑它们的真实面貌。

关注的重点是“表现不佳”的真理。它们是否为“坏真理”这件事并不重要,况且也难以定论,不妨就当做“疑似真理”好了。在最坏的情况下,它们的表现完全谈得上暴虐!真理而暴虐,岂不是真正的世间奇观?就来看一些事例。

教皇无谬——这也算一条真理?可不要发笑!在中世纪,欧洲人曾经十分虔诚地对待这一真理,就如同中国人对待“领袖英明”这样的真理一样,谁敢有半点怀疑?仅仅口里说说,唱唱赞歌,倒也没什么问题。但君临天下——至少是君临基督徒——的教皇并不闲着,他对勤勉地运用其权力有巨大的兴趣,世界上的权力哪能离开利益?要求教皇在用权时百无一失更没希望。但教皇无谬啊,其所作为当然也应被视为无谬。世事就是这样:恰恰是那种绝对不容非议的东西最专横、最肆无忌惮、最祸害众生,这还不是暴虐?普遍发行“赎罪券”敛财、批准对学者布鲁诺的火刑、禁闭伽利略等等,可能还不是教皇行为的最坏记录,但也足以证明“教皇无谬”的暴虐了。

君王圣明——不知韩愈何故头脑发热,说出“臣罪当诛君王圣明”这种无厘头的话来,致使“君王圣明”从此成了定论,也就是真理!我宁可认为,“君王圣明”是天朝一贯古今的普遍共识,即使韩愈不说,总有别的人出来说。但这一“真理”之暴虐就非同小可了,真正是“千百万人头落地”!君王如同常人一样肉体凡胎,哪能真的时时圣明?哪能不干一些荒谬之事?但他圣明啊,批评他的人岂不如同触怒了天帝?运气稍差一点的人就没命了,那种暴虐岂不举世皆知,只是不肯说成暴虐,而一概颂为“皇恩浩荡”了!

一句顶一万句——见过现代的真理之后,上面那些真理就不足道矣!在现代真理中,流传最广、最通俗、最好用的,就算“一句顶一万句”了。据说这一真理的发现者是林彪。也不要因人废言,此话即使林彪不说,其他人也是高度认同的。最重要的是,其真理性已由政治现实所确认。如果某一句话比所有其他的话都更顶用、更强势、更压倒一切,岂不是“顶一万句”?就说“顶十万句”亦未尝不可!只是,其后果不免太惨烈。例如,“知识越多越反动”这一句,让多少知识人遭了灭顶之灾!

宽容之稀有

“宽容”必然具有的那些好脾气,“真理”哪有?否则,真理就不可能暴虐了。但世间毕竟好脾气少、坏脾气多,因此,宽容必定不是常见之物。既然如此,何以“宽容”二字如此频繁地出现于文章中呢?这倒没什么奇怪,那不过是人们盼宽容心切罢了。不要以为说得多的东西一定多见;“大公无私”就说得够多,你见过大公无私吗?

作为一种德行,“宽容”似乎并不特别高大上,并没有什么“舍命奉天下”的豪迈气概。但如果因此而认为“宽容”很容易做到、不值一提,那就不然了。“宽容”是这样的德行:说说很容易,而实行起来却至难。真正的宽容举世难寻,而不宽容的事例则可随手拈来。例如,大清之待汉人、孙中山之待陈炯明、蒋介石之待张学良、伟大领袖之待读书人、元老之待胡耀邦等等,宽容了吗?

读中国史籍,你不能不掩卷长叹:“宽容”难寻啊!

这就提出一个问题:人们何以偏于不宽容呢?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基于对“宽容”之理由的分析。为什么要宽容?既然宽容是稀有之事,而不宽容是常态,就不妨将上述问题替换成另一问题:为什么不宽容呢?将其理由区分为“实际理由”与“名义理由”,或许更能说明问题。

实际理由——也就是不宽容者心中盘算的理由,通常秘而不宣。不宽容者要么出于厌恶,要么出于利益上的计算:唯有不宽容对手,彻底排除之,才得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厌恶与利益考虑只能解释不宽容的倾向,并不能解释何以一定不宽容。对于有理由不宽容的人,也可以选择放过他。而现实中愿意放过对手的人很少,这就涉及“不宽容的”文化;更一般地,涉及不宽容的人性。可以说,人类绝不是什么倾向于宽容的动物;像人这样在内斗中置对手于死地的做法,在动物中也不十分普遍。你不难注意到,动物在角斗中通常不致对手于死地。而人类呢?就不必说了。

名义理由——如果说实际理由有点粗鄙,那么名义理由就堂皇多了,不这样也不足以维护不宽容者的形象。名义理由可以多种多样,但大体上可以归结于一条:坚持原则!正是这一理由,既能达到实际目的,同时又可以赢得“执着”的好名声,甚至给人以“大义凛然”的高大形象,何乐而不为?原则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具体解释,其核心是道义上的正当性;而道义又基于是非分明;是非的判定则仰赖于某种真理。这样一来,宽容与真理就联系起来了:真理在手者,不能宽容违背真理者,这是大是大非啊。文革批斗会上的流行语是:批倒批臭,再踏上千万只脚!够不宽容了吧?但维护了真理啊。

不宽容有了强大的实际理由,宽容岂能不稀少!有了如此堂皇的名义理由,不宽容岂能不光明正大!

异见之价值

尽管宽容稀少,而不宽容到处大行其道,而且似乎有真理支撑而颇获好评。不过世态也在变化中,随着文明的增进,宽容也越来越受欢迎,而不宽容则受到更多质疑。这一变化或许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它将关系到文明的水平则是肯定无疑的。

此处,就不能不说到宽容的文明价值了。就个人而言,宽容能够体现胸怀、修养、人道等等。但对于社会而言,宽容的价值就宏大、深远得多。为认识宽容的社会价值,不能不说到宽容的对象,这就是宽容什么的问题。

宽容的对象包括人和事。对人的宽容最终基于对事的宽容。为什么要宽容梁漱溟?因为梁漱溟的主张、作为、风格等等值得宽容;如果这些东西出现在另一个人身上,也应同样得到宽容,除非被成见蒙蔽。这样一来,就不妨将宽容的对象仅限于事。天下之事多矣,最需要而又往往最难被宽容的,多半是特异之人的异见、异行。不妨只考虑异见;异行的情况是类似的。因此不妨说:

真正需要考虑的宽容对象是异见!

这就凸显了宽容的实质:

宽容实质上就是对异见的容忍,而不宽容就是对异见的排斥。

如果将宽容与文明联系起来,那么,人类从文明史中获得的一条重要经验是:

宽容是文明的尺度:愈宽容的社会愈文明!

这一结论的逻辑推论显然是:

对异见的容纳是文明的尺度:愈容纳异见的社会愈文明!

这就是涉及宽容的主要结论,他们联结成一个逻辑链条,你可以不接受这些结论;但只要接受其中之一,就不能不接受所有这些结论。

仍然剩下需要回答的核心问题:为什么要容纳异见?考虑到异见形形色色,其中不少还形象粗鄙、口碑不佳,就更让人心存疑虑了。在回答上述问题之前,不妨提示一个生物学的事实。在北极圈内的某地,建立了一个种子库,其中收藏了学者们能够收集到的所有物种的种子,并非择优而存、淘汰劣者。在生态学家的眼中,根本就没有劣者,每一物种皆有其独特价值,因此都值得收藏。

在生物学中已被广泛接受的这一条原则,为什么到了社会生活中就备受质疑呢?因为人们对于社会事物情绪化因素太多、成见太多,无保留地接受的困难就大了。异见实际上如同种子一样,都是应当存留备用的。你有什么理由绝对肯定:今天的某条异见,不会是明天某个天才学说的萌芽呢?这样的事或许罕见,但即使是百里挑一,就有足够理由容纳所有异见了!

宽容至上

在一个从来缺乏宽容的社会中提倡宽容,既难以被人理解,也颇具风险:“主张宽容者”将不会被社会宽容!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惮于亮出自己的观点:

社会需要宽容,而且宽容最终将高于所有其他文明价值!

这就意味着,在我的社会理想中,宽容将具有至上价值。

这样的结论,似乎有点背离常理。你想必在一旁不以为然的等待着:看你如何说服肯定多得不可胜数的反对者。我根本不打算长篇大论、引经据典去与反对者辩论;这恰恰是一个无需引经据典的地方。我的理由很简单,实际上已经包含在前面的分析之中了。

其所以宽容至上,是因为在所有文明行为中,宽容的付出最小,而收获最大。如果使用更富有经济学色彩的现代表达就是:

宽容是成本最小而效益最大的人类行为模式。

下面就得分别考察一下宽容的成本效益了。

成本——宽容得支付两种成本:宽容者所支付的成本与社会在无形中支付的成本。前者包括克服内心很可能存在的不情愿、放弃不宽容所有的那种复仇快感、接纳被宽容者的开销、忍受反对者的指斥与嘲讽等等。社会成本包括宽容对于社会风气、社会秩序、社会前景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其中或许有被宽容者继续危害社会的风险。

这些成本不见得都微不足道;但对于那种深思熟虑的宽容,上述成本必定保持在宽容者与社会都能接受的范围内,否则,这种宽容一开始就被放弃了。与其他处置方法——例如疏离、面斥、惩办等——比较,宽容的成本一般是最低的。那些特别大度、宽容已经成为一种风格的人,根本不会感觉到宽容支付了什么成本。

效益——宽容者的个人效益是很直接的:摆脱了那些不愉快的负面感受,结束了前景难测的对峙状态,缩小了对立面,免去了维持对抗需付出的代价等等。这种效益通常能立竿见影,让你品尝到宽容的回报,但这种回报多半只是短时的,作用十分有限。真正值得关注的是社会效益。后者比较模糊而且未必能及时体现,但它影响深远,是真正值得期待的效益。其中的一些比较容易显现,例如缓和社会矛盾、实现一定程度的社会和解、减少实现某些社会目标的阻力……。

但还有一些社会效益几乎难以觉察,或许意义更加深远。我特别要强调的是对社会心态的潜移默化的改造;从长远来看,这将有助于确立那些积极的人道价值观,从而根本提升社会的文明水平。这种社会进步远非一蹴而就,但必定是持宽容信仰的人士——包括开明的政治家与学者——的始终不渝的理想。如果能认识到这种效益,还说宽容之效益不大,就是浅薄之见了。

正基于这些理由,我才坚决主张将宽容列入最高等级的价值观。

值得庆幸的是,世界历史上一些最伟大的人物,正是奉行宽容的典范;或者反过来说,拒绝宽容者不可能是真正伟大的人物!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创立了世界性宗教的耶稣与默罕默德;建立了现代国家的华盛顿与列宁。他们的宽容与不宽容判若云泥,而其建树也形同霄壤,是谁更伟大?是耶稣与华盛顿,还是默罕默德与列宁?你不认为这在今天已经明如白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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